当前位置: 体育社会组织   >   体育总会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 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通知

2019-09-09 17:00   浏览次数: 1432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1424号)、《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通知》(民社管函〔2019〕47号)精神,按照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督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9年9月7日—9月13日

二、公示方式

“信用中国”网站

三、公示范围及内容

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公示内容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主管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网址、收费性质、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由市民政局负责。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所主管(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统计表》,并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cqsheguanju@163.com)。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信息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

(二)各区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本区县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信息集中填报、录入工作,系统操作人员登录邮箱,下载由“service@creditchina.gov.cn”发送的邮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公示系统登录账号及操作说明”,并使用登记手机获取验证码登陆该系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三)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应认真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统计表》,务必于9月9日16:00前向市民政局上报统计表,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已在“信用中国”公示过收费信息的行业协会商会,需更新完善收费信息并重新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未按要求公示收费信息前,一律停止所有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情况将纳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内容,如有漏报、误报、瞒报收费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各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收费信息。各区县民政局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必于2019年9月13日前完成集中公示工作,并将公示情况报市民政局。

联系人:匡永良  联系电话:89188032、13320350013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统计表     

          2.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1568009512(1).jpg

附件2.docx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