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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抽查工作的通知

2018-11-05 16:21   浏览次数: 1584


各全市性社会团体、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为规范社会团体管理,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4号)、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抽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此次抽查范围为2017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选50家作为抽查对象(其中书面检查44家、现场检查6家,具体名单附后)。

二、抽查时间

此次抽查工作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11月10日前,为接受书面检查的社团填写并报送《全市性社会团体书面检查表》(未参加2017年度年检的社团,还需填报“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业务活动表”);11月11日至11月30日,执法人员进行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方式及内容

(一)抽查方式:本次抽查采取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开展。

1.书面检查:由执法人员根据社会团体提交的《全市性社会团体书面检查表》,结合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2.现场检查:由执法人员赴社会团体住所现场,根据此次抽查的内容,通过实地查看、座谈、查阅档案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二)抽查的内容: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党的建设和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

    2.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情况;

    3.会费收取的具体标准、层级设置及通过标准程序等情况;

    4.章程按规定及时予以修订和核准情况;

    5.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上报相关部门审批情况;

    6.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事项、接受社会(单位或个人)赞助、政府资助(购买服务)及其会费收入具体用途等情况;

    7.组织机构设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发挥作用,及其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情况;

    8.领导干部兼职(任职)、人事用工及薪酬管理情况;

    9.开展涉外合作、交流活动,参加国际性组织及其在国际性组织任职情况;

10.资产、财务管理情况;

11.信息公开情况;

12.根据被抽查对象的业务活动情况,可能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

在抽查工作中,将结合2017年度年检工作情况,对社团被媒体曝光、有关部门反映、群众投诉举报,以及被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抽查人员

余东海  行政执法证号:000150026;

肖  纬  行政执法证号:000150043;

兰富智  行政执法证号:000150027;

匡永良  行政执法证号:000150007;

周  红  行政执法证号:000150062;

余  水  行政执法证号:000150063;

石伟伟  行政执法证号:000150075。

现场检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共同实施。

五、抽查结果的运用

(一)抽查结果将通过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统一公示,并存入该社团档案。抽查结果作为社会组织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抽查中发现社团存在的有关问题,登记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若存在如下问题的,按照规定将该社团列入社会团体活动异常名录:

1.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的;

2.年度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3.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社团取得联系的;

    5.阻碍或拒绝检查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等。

    (三)抽查发现社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六、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抽查工作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其所需费用由市民政局按规定列支,不向社会团体收取任何费用。

(二)接受抽查的社会团体应当配合检查工作,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

(三)抽查工作咨询联系人:兰富智、匡永良、周红,联系电话:89188180、89188032、89188266。

现场检查须有2名以上的执法人员进行。

被抽查的社会团体对抽查过程或抽查结论有异议的,对抽查人员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情况,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局反映和举报。

联系电话:88563094          联系人:李 江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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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全市性社会团体2018年度抽查名单.doc

            2.全市性社会团体书面检查表.doc

            3.全市性社会团体现场检查表.doc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