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0 17:00 浏览次数: 1033次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排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江津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参赛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俱乐部及企事业单位。
五、比赛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5日-6日在江津区羽毛球馆举行。
六、参加办法
(一)重庆市居民(提供身份证)或长期在重庆工作和居住的人员(提供居住证)均可报名参加;
(二)各区县、俱乐部、企事业单位可组男子组、女子组各一支队伍;
(三)每队最多可报名10人,领队1 人、教练1 人,运动员8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
(四)运动员持身份证参赛;
(五)运动员可跨区域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年龄为35岁-65岁(1985年1月1日-1955年12月31日);每场比赛每队最多只能选派两名35岁-45岁的运动员上场参赛。
(七)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各参赛单位须签订参赛免责申明。运动员在比赛中发生意外与组委会无关。
(八)上场比赛队员服装须统一,颜色款式须一致,上衣前后须有明显号码,场上队长应贴上明显标志。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版)。
(二)比赛三局两胜制,前两局为21分,先到21分的队获胜本局;第三局为15分,当比分为14:14时,先胜出2分的队获胜。
(三)根据参赛队多少采用相应比赛制度。
(四)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1、(胜局总数)/(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2、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3、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五)比赛具体时间以《秩序册》规定场序侯场并提前十分钟领取上场队员位置表。
八、器材
比赛采用金宝路7006气排球。
九、录取名次
男子组、女子组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报名表》、附件2《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 QQ 邮箱:425228498@qq .com(联系人董缙,电话13102369002),报名截止时间:11月25日17时止。
(二)报到:
1、裁判员于12月4日下午2点前到江津区羽毛球馆报到,2点30分在体育局210会议室进行业务学习。联系人:漆建强,电话:17725016236。
2、参赛队于12月4日下午3点前到江津区羽毛球馆报到,提交保险、体检证明和《自愿参赛责任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等资料。联系人:胡大荣,电话:13389602399。
3、12月4日下午4点半在江津区体育场新闻发布厅召开比赛联席会议,各队领队、教练必须准时参加,同时进行分组抽签。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由重庆市排球协会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江津区选调。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