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8年“全民健身日”重庆市
公开水域游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市体育局
市直机关工委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市社体中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总会
黄水镇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游泳协会
重庆众奥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网络支持
重庆斯耐尔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地点
2018年8月8日(星期三)9:00石柱县黄水镇太阳湖
六、竞赛组别及距离
年龄规定: 1958年8月8日—2000年8月8日
七、报名方式
(一)以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组队方式
1.各区县每队报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7人(男队员5人,女队员2人)。
2.市级部门每队报8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5人(男队员4人,女队员1人)。
3.鼓励任现职的市管领导干部积极报名参赛。
八、参赛资格
(一)凡在重庆市工作和居住的市民,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凭第二代身份证或工作证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市级部门运动员必须是各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区县运动员必须是各区县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户口在辖区内的居民。
(三)各参赛队须自行负责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保险者不准参赛。发生意外伤害情况,所需医疗急救等相关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
(四)各参赛队报名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如运动员确因伤病无法参加比赛,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经大赛组委会批准后方可退赛或由本单位运动员替换。
(五)各参赛队必须按照规定报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
(六)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运动员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运动员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运动员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运动员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运动员个人承担责任。
注:以单位组队参赛,不接受社会个人报名。
九、竞赛办法
(一)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制定本次比赛办法。
(二)运动员泳姿不限,必须统一使用游泳安全浮球,并配戴组委会统一发放的泳帽完成比赛。浮球自备(救生器材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正规产品,非正规产品视为未按规程要求,不得参赛)。
(三)本次比赛男、女分组比赛,比赛顺序为女子组、男子组。视报名情况,大赛组委会将依据实际报名队数、人数调整分组进行。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名次
(二)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按每队个人赛得分相加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以该队个人最好名次靠前者,则该队名次列前。
(三)计分办法
男、女各组分别计分,第一名为N+1分,第二名N-1分,第三名N-2分,以后依次递减(N表示男、女运动员人数)。
各参赛队运动员中有任现职的市管领导干部并游完全程的,该队团体总分加10分(不重复累积计算)。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7月15日17:00前。
(二)报名方法
第一步:网上报名:
1.官网报名:登陆重庆体育总会官网www.cqtyzh.org点击【报名入口】,选择【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报名通道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微信公众平台报名:
关注重庆体育总会的微信公众号“重庆体育总汇”,点击下方菜单【报名系统】--【公开水域游泳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完成微信报名操作。
联系人:杨渝南
电 话:17708316022
注:所有报名单位必须通过以上两种报名方式之一完成网上报名。
第二步:提交报名资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将报名表扫描后发送邮件至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二部。邮件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渝南
电 话:17708316022
邮 箱:279985217@qq.com
报名表打印说明:登陆重庆体育总会官网www.cqtyzh.org点击【报名入口】,选择【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报名专栏中查询报名信息,点击查询内容弹出报名信息打印框,点击右下角的【打印】按键即可。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8月7日上午10:00点—16:00点,泰运庄园酒店大厅(重庆市石柱县黄水镇黄水居委青杠坪)
联系人:刘卫东 联系电话:18908279994
马 静 联系电话:18523720011
(四)报到时请各参赛队提供运动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报到时需出示运动员参赛保险证明,且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供组委会留存)。
2.保险有效期至少可覆盖赛前2天至赛后1天。
3.各参赛单位未能按要求提供运动员保险证明,不得参赛。
(六)8月7日下午(14:00—16:00)各队熟悉比赛场地。
(七)8月7日17:00点在石柱县黄水镇泰运庄园酒店大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八)8月8日上午9:00举行开幕仪式,9:15正式比赛。
十二、服装器材
(一)各参赛队自备比赛服装和比赛器材。各队服装必须统一。
(二)各参赛队自备游泳安全器材浮球,并佩戴大赛组委会统一泳帽完成比赛。浮球自备(救生器材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正规产品,非正规产品视为未按规程要求,不得参赛)。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四、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及补充通知将及时发布在体育总会官方网站上,请登陆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