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好体育人行动”
广场舞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体育竞赛中心
二、协办单位
重庆市众奥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网络支持单位
重庆市斯耐尔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4月22日,地点:大田湾篮球场。
五、比赛项目
(一)规定套路: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12套广场舞可选择其中一套参赛(站在草原望北京、今夜舞起来、小苹果、快乐舞步、中国味道、中国美、最炫民族风、广场style、微笑、自豪的建设者、策马奔腾、倍儿爽)
(二)自选套路:(自编套路)
五、参加范围
(一)各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和社区。
六、比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6—22人(男、女不限)。
(二)报名少于3个队,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三)比赛时间为4—6分钟。
(四)自选套路动作编排应符合:科学性、健身性、艺术性、观赏性、安全性。每个队形及动作重复不允许超过两个8拍以上(不包含两个8拍),不得体现个人主义,要求舞蹈操化。整个节目场内开始、场内结束。
(五)比赛可持轻器械。
(六)运动员必须服装统一。
七、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乡镇(街道)和社区:必须是本街道职工(含合同工)或社区居民,持乡镇(街道)和社区证明参赛。
3、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四)所有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奖励办法
两个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奖品。
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未获得奖项的代表队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九、报名、报到
(一)各单位请在4月18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846443908@QQ.COM(参赛队名单、参赛节目名称及比赛音乐同时上报)。
项目负责人:邓 丹 联系电话:63876057
(二)请于4月22日8:00前到大田湾篮球场报到。
8:10在比赛现场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8:10各代表队走场,9:00比赛正式开始。
十、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一、评委会、评审长、评委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